报废汽车业务流程介绍
1、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报废汽车标准介绍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报废新标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和《关于实施<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001]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为: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天津汽车报废办理要什么手续?要知道,手续是办理天津汽车报废流程的步,而流程是由解体厂提供的,因为解体厂是办理天津汽车报废的,并且也会告知车主们提供的手续是分为两种的,一种为单位车手续,一种为个人车手续,其具体是指:
(1)车辆为私人车辆:需提供车主本人、原件、登记证书原件。
(2)车辆为单位车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原件、登记证书原件;单位已“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之后,车主将天津汽车报废所需手续交由我公司业务人员,他们会开具一张车辆接收单给你,待我公司完成注销业务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你领取注销手续(回收证明二/三联、注销证明)及残值款。